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拟对部分进口产品提高关税税率至35%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拟对部分进口产品提高关税税率至35%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2-24字号[ 大 中 小 ] 受当前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的影响,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CEDEAO)目前决定,将该目前共同体的共同对外关税(TEC)现有的0、5%、10%和20%四档关税水平之外增加税率为35%的第五档关税水平。 西共体此举,目的在于保护本地区的一些敏感产品的生产,以*5限度的减少进口大米对其本国的大米生产的冲击。长期以来,尼日利亚一直要求将一些产品(如大米)的关税税率定在50%。但是,西共体内部依赖进口大米的成员国则持反对意见。最终,各成员国达成一致,增加第五档关税,税率为35%.现在,各方正就将哪些产品列入第五档关税水平展开磋商。 2009年2月10日至14日,西非经济和货币联盟(UEMOA)和西共体(CEDEAO)在布吉纳法索首都瓦加杜古召开共同对外关税管理联席委员会会议,对2008年2月以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特别讨论了西共体委员会提出的共同对外关税的调研报告。此调研报告主要探讨了设立第五档关税税率的可行性、关税税率的确定以及第五档关税商品名录。 调研报告的另外一个主题是研究采取何种特别保护措施完善现行的关税保护体系,对现行的0关税目录下的商品进行重新分类,研究对药品和生产资料的进口实行临时保护措施,并对上述措施可能对西非农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2006年2月12日,西共体决定在成员国之间实行西非经货联盟的共同对外关税原则和商品目录。西非经货联盟主要包括西非法郎区国家,共有8个成员国,占西共体成员国15个成员国的一半多,因此在西共体共同对外关税(TEC)谈判中扮演着决定性的作用。 西非经货联盟根据产品不同,征收0、5%、10%、15%四档关税税率。在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内,成员国可以将某些产品列入“例外产品清单”。在过渡期内,成员国在实行共同对外关税(TEC)之前,可以对清单中A型产品实行单独的关税税率;过渡期后,成员国可以对清单中B型产品的共同对外关税税率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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