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提高进口外国二手车关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3-20字号[ 大 中 小 ]   哈工贸部计划近日就有关税务政策和提高二手车进口关税的问题向跨部门委员会例行会议提交审议报告。此举是为了提振民族汽车产业,限制二手车进口。  哈工贸部部长什科里尼科夫称,将根据车辆出厂年份和发动机排量制定关税进口细则,防止不法商人和公职人员舞弊。  目前,二手轿车进口综合关税为10%,但发动机每毫升排量不能少于0.1欧元。医用特种车辆的进口为零关税。另外,对车龄大于10年的进口二手车,征收15%的关税。  哈部长强调,现行二手车关税征收办法没有根据发动机排量和车的出厂年份制定关税细则,对于行驶期超过10年的二手车,也只是按从价税征收。客观存在着压低车价,偷逃关税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