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尝试推行保险业新税制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岳琴 周春华日期:2009-05-15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一项致力于改变人寿保险业保费税征收方式、降低保费税负担的议案提交菲律宾参议院。  该议案的起草者、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安格拉表示,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的巨额准备金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为提升人寿保险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菲律宾政府正在努力推动本国的人寿保险业发展。他说,新议案提出,取消人寿保险保单印花税,将保费税由从价按率征收改为定额征收,与保单上的保险费价值脱钩。该方案旨在通过减免人寿保险业的印花税和保费税促进人寿保险业发展,如果获得通过,将对菲律宾的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  在东南亚地区,只有菲律宾对人寿保险收入征收5%的保费税,这一税负水平远远高于针对长期投保人收入征收的其他税种。同时,对因支付人寿保险费还要按次征收固定税额的印花税,又形成了额外的附加保费税,无形中提高了保险产品的价格,使有意投保者转向选择银行储蓄,从而影响人寿保险业筹集资金。  安格拉指出,保费税由从价按率征收改为定额征收将是菲律宾税制上的一种新尝试。据悉,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都将相继采纳实施这一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