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海关与税务总署限制免税产品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5-21字号[ 大 中 小 ]   据5月11日埃塞Report报报道,日前埃塞海关与税务总署对外公布,自5月16日起埃塞海外移民、在埃外交使团和投资者从海外带回的生活物资不再完全享受关税免除。  *7法令规定:  在埃外交使团及各国际援助机构在入关携带时应严格遵守关税法第二章及其他埃相应法规。  在埃投资超过500万比尔的投资者可携带不超过10000美元的生活物资。  游客及其他首次来埃的个人不得携带超过5000美元的生活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