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将对不动产征收资产增值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6-04字号[ 大 中 小 ]   据巴《商业记录报》5月28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BR)日前发布了第416(1)/2009号特别调节令,将对所有城市的不动产交易(包括商业不动产和民用不动产)征收资产增值税。  为此,FBR已修改了财产交易的资产增值税申报表格,并在各银行安装电脑缴费系统。交易方可通过各银行缴纳此税,并取得纳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