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给予进出口企业延期交纳增值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7-01字号[ 大 中 小 ]   据《越南经济时报》6月25日报道,越南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于1年内没有商业欺诈、逃税、欠税费行为的企业进口的机械设备、零件、国内还没能生产的专用运输工具的增值税可延期180天交纳,该政策适用于20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海关申报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