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停顿” 扰乱美国富人生活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刘天峰 何爽日期:2010-02-05字号[ 大 中 小 ] 2009年岁末,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之间的僵局,使得联邦遗产税将在未来两年内发生巨大调整。这不仅搅乱了美国富人的生活,更对一般收入的家庭产生影响,就连税务中介机构也陷入深深的困扰之中。 遗产税变化源自两党政策分歧 这次遗产税的调整源自小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减遗产税立法。布什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共和党支持削减遗产税,甚至希望彻底废除遗产税。经过各方妥协,美国国会在2001年通过了《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根据该法,一方面,遗产税的豁免额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而另一方面,遗产税税率逐年降低,从2001年的55%降低到2009年的45%.这一立法还规定,如果国会在2009年之前没有通过关于遗产税调整的新法案,遗产税将在2010年暂停征收,并于2011年继续征收。但是,2011年的豁免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税率却上升为55%. 新上台的奥巴马政府所代表的民主党向来反对废除遗产税,他们认为这一举动仅仅使最富有的人获益,却牺牲了巨额的联邦税收。美国国内税务局的数据显示,遗产税在2008年创造了265亿美元的税收。由于美国受到伊拉克、阿富汗两场战争的影响和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创,国会中新掌权的民主党采取积极的行动,以期保留遗产税。 2009年12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使遗产税按照2009年的豁免额和税率继续征收。这一法案的最终通过还需要参议院的同意。然而,参议院却拒绝同意这一法案,也拒绝延长征收遗产税两个月以使得国会有时间进行充分的辩论。 众议院随后休会,直到2010年1月12日,众议员们才重新聚集。这意味着至少在2010年的部分时间内,遗产税将在美国消失。业内人士估计,遗产税可能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会消失。德勤税务事务所的合伙人斯加奇说:“历史证明,国会两院不会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我可以预见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会发生在1月份,很有可能是在4月份或5月份。” 遗产税不确定 争论绵绵无绝期 自2010年1月1日起,始于1916年的遗产税暂停征收。超过350万美元的遗产将不再被征收45%的遗产税,此时的遗产继承人可以免税获得全部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出售所继承的财产,则需要缴纳15%的资本利得税。而且,这一资本利得税的税基将发生巨大变化。之前,此种情况下的资本利得税将在“递增”税基的基础上计税,即税基为从被继承人死亡到继承人出让财产这段期间内的增值额。而在2010年,人们则必须在“结转”税基的基础上缴纳资本利得税,即税基为从被继承人原始获得财产到继承人出让财产这段期间内的增值额。举例来说,被继承人用2万美元的成本购进一批股票,在其死亡时该批股票的价值为20万美元。若继承人以22万美元的价格将股票转让,根据之前的规则,继承人仅仅需要对2万美元的增值额纳税,但根据2010年1月1日之后的规则,其需要对20万美元的增值额纳税。 一方面,如果国会不采取任何行动,在2011年,遗产税又将复征。届时,如果继承人不是配偶或慈善机构,超过100万美元的遗产将被征收高达55%的遗产税;如果继承人是死者两代以外的亲属,还需加征隔代转移税。但是,继承人转让继承财产的资本利得税将回归使用“递增”税基。 另一方面,国会仍有可能在2010年达成新的遗产税法案,遗产税有可能在2010年就复征。此外,民主党参议员[*{b}*]已经表示,2010年,他们将试图溯及既往地恢复2009年的遗产税规则。遗产税溯及既往地征收意味着,在遗产税停止征收的期间内得以免税的遗产,将在事后补缴遗产税。这预示着,在2010年,关于遗产税问题的争论将在美国喋喋不休。 何时死亡将影响税收负担? 美国的遗产税是联邦政府对个人去世后所遗留财产征收的税,其中还包括对遗产的隔代继承征收的附加税。征收遗产税可以起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对此,比尔。盖茨认为富人之所以能获取财富,得益于国家和社会的帮助,因此“社会对这些财富享有公平的请求权,而这正是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来行使”。 遗产税是人一生当中需要缴纳的最后一种税,但本次遗产税的调整显示了国会处理问题的不及时和内部协调机制的缺失,将严重搅乱美国人的生活,各界对此批评不断。 首先,纳税人的税务规划被打乱。遗产税调整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延续性导致何时死亡将大大影响税收负担,税务规划成为纳税人的一大难题。遗产税的停止征收也许是转让遗产的好时机,而溯及既往补征的可能性又会使得一切利益可能化为乌有。税务筹划从业人员对此也无可奈何,无法拿出满意的税务规划向顾客交差。“只有当我们知道自己在规划什么时,我们才能进行规划。在这样一种陌生的新环境中,我们需要留意机遇,也要警惕风险。”从事遗产与信托业务的资深从业人员拉库辛说。 其次,遗产税的调整将增加中产阶级的税收负担。美国国会众议员波莫罗伊指出:“作为税收调整的结果,在出售他们从2010年去世的亲属处继承财产时,一个隐形的税负增加将降临到中产阶级家庭的头上。”这一隐形的税负增加来源于资本利得税税基从“转结”到“递增”的转变。考虑到财产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增值,税基计算时间的向前推移,将导致被转让遗产的价值增值超过资本利得税免税额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原本不用缴税的中产阶级会突然发现,他们需要对遗产的转让缴纳资本利得税。之前在美国,每年大约有5500份遗产需要缴纳遗产税,如果执行2010年1月1日起生效的政策,7万多份遗产可能会受到资本利得税的影响。 最后,遗产税的调整会带来道德风险的增加。对于遗产税的调整,美国信托和遗产律师学院的院长贝尔奇表示:“我已经执业30多年,从来没有见过死亡的时间会有如此大的财务上的意义。”人们担心,那些处于危重病情的人会因为遗产税调整的缘故而被人为地提前终止生命。此外,也有不少人将安乐死的可能性列入其遗产规划之中。美国律师卡赞斯坦称,已经有顾客向他咨询:在2010年到一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例如荷兰,去进行安乐死,是否能为遗产避税?这一系列问题背后隐藏的道德风险必定会引起广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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