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旅游费抵税措施追溯至2010年6月16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10-06-29字号[ 大 中 小 ]   据泰国《世界日报》6月18日报道,泰国税务厅正式实施旅游费抵税政策,并且追溯至6月16日起生效,相关的法律规定随后公布。  税务厅长威乃表示,内阁已经通过旅游费抵税政策,厅方下周将公布有关法规,同时追溯到6月16日起有效。与旅游协会及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制定法规细节,民众可以持有效的酒店住宿发票申报扣税,额度*615,000铢。  威乃说,关于机票抵税情况,机票必须是包含在旅游套餐内,如果是自己购买机票去旅游,将不能获得免税扣除额。  泰国中央银行副主任班迪表示,目前可以明显看到泰国经济已经恢复,因为出口推动经济增长、以及国内消费增加。在经济好转后,政策性利率是否提高,将与多方协商,但业者比较关心信贷审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