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财政部积极推行土地及房产税法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10-10-12字号[ 大 中 小 ]   据泰国《世界日报》10月1日报道,泰国财政部长在听证会上表示,政府相信可在2011年换届选举前敲定土地及房产税法,并且公布实施。  泰国财政部长乃功表示,经过财政部研究,泰国70%的土地没有发挥经济效益,而且还有很多穷人没有土地,因此土地及房产税可以促使土地改革,发挥土地作用,同时带来税收增加。  泰国财政部研究认为,如果对价值低于100万铢的土地免税,90%的国民不需要缴纳土地税。此外,地方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土地税,可增加地方收入,减少财政预算支出。目前地府预算中,地方税收只占预算总额的10%,90%需要政府援助。  内阁已经通过土地税法大纲,要求财政部与立法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研究,以及听取民众意见。主要问题是合理分配土地,促使土地发挥作用,免除农民及住宅用地税收。同时应该设立土地基金银行,为无土地的农民提供低额租金农业用地,目标是拿出100万莱分配。  财政经济办事处主任沙替表示,目前只在土地或房产过户时才收取税收,设立土地税法可说是泰国法律的一个进步。一般土地税收额度0.5%,住宅用地收取0.1%,农业用地不超过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