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税收委员会称今年不再征收收入税洪水附加费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11-09-30字号[ 大 中 小 ]   据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9月9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BR)一位官员日前称,尽管目前在巴南部爆发的洪水灾害造成巨大损失,FBR不会恢复征收收入税洪水附加税。今年3月15日至6月30日,FBR曾对所有需缴纳收入税的个人和实体额外征收15%的洪水附加税,以弥补因洪灾造成的税收损失。  该官员指出,FBR不恢复洪水附加费的主要原因有:上述期间洪水附加费实际征收额远低于预期、今年FBR可通过现有渠道增加税收而无需增加现有纳税人负担、今年洪灾范围和损失程度低于去年。截至目前,FBR未向财政部提出恢复征收该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