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台原矿出口税条例 引发业者强烈反响来源:中新社作者:顾时宏日期:2012-05-14字号[ 大 中 小 ]   印尼能源与矿务部日前正式宣布,从5月6日起,对煤炭以外14种原矿征收20%的出口税。此举引发国内外有关业者的强烈反响。  据悉,该禁令适用于铜、铅、镍、金、银、锌、铬、锰、钼、铂、锑、铝土、海砂、铁矿石。印尼矿务企业协会总主席博尔达克6日称,该条例将有损于有关企业和投资者,矿务企业必将出现大裁员,并会出现劳资双方有关遣散费等种种问题的争议。  博尔达克指出,矿务企业将因数项合同,包括与承建商、采购商和银行的合同取消而面临巨大的损失,甚至各方的投诉。因此,假如被迫大规模解雇员工,企业不愿发放遣散费,这是政府该负的责任。  当地媒体7日报道称,中国作为进口镍矿和铝土矿的主要国,印尼此限制令将对中国镍矿和铝土矿的进口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