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电子书低税率遭欧盟警告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陈薇萍日期:2012-12-17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出警告,法国和卢森堡需调增电子书的增值税税率以达到标准税率,即法国19.6%,卢森堡15%,否则将会面临巨额罚款。目前法国的电子图书增值税税率为7%,卢森堡为3%,两国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对电子图书实行低税率的。  欧盟委员会曾在7月发起侵权诉讼,强调法国和卢森堡在电子书增值税上适用低税率的做法背离了欧盟的法律。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立法允许成员方申请降低增值税税率仅限于增值税法中已列示出来的货物和服务。然而,下载电子书不属于低税率释义的范围,因此不能适用低税率。  作为图书销售的龙头老大亚马逊公司也因此陷入避税事件。它的欧洲总部设在卢森堡,其电子书业务在这里只需缴纳3%的增值税。而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电子书在销售时要按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有的国家税率高达25%.  欧盟委员会警告法国和卢森堡的做法严重扭曲了竞争,损害了其他25个成员方经营者的利益,因为电子书可以轻易地跨国购买。在目前的规则下,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为所在国的销售商,而不是购买者。  法国表示将支付任何罚款,但坚持认为,既然印刷书籍可以适用低税率,电子书也应该可以。欧盟委员会承认电子书的定义是有争议的,可以继续探讨,但成员方必须尊重法律。  欧盟委员会表示将在2013年1月4日提交一份议案,内容为:相似的商品和服务应该适用相同的增值税税率,技术的进步应该考虑在内。议案指出:“定义哪种电子书是否属于低税率的范围很有可能出现争议,因为电子书的功能越来越多。”  目前,欧盟各国已经同意从2015年开始按照购买者所在国家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电子书销售商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