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新《税法》实施后千家企业被叫停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13-02-04字号[ 大 中 小 ]   2012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税法》赋予拉国税局停止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自法律实施以来,拉国税局2012年第四季度停止了637家企业的经营活动,2013年初又叫停了近300家企业,截至2013年1月28日,共停止了1001家企业的经营活动。被叫停的企业中,51%是由于未对违规行为进行改正而被取消增值税纳税人资格,49%是由于偷逃税。  根据新《税法》,在下列情况下,国税局也有权停止企业经营活动:1)企业50%或更多员工(不少于三人)没有劳动合同;2)经确认非法操作收银机;3)员工以“信封工资”形式领取工资(全部或部分)。  发现企业违规,国税局会在5天内发出警告,并限期(15天)整改,否则将受到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账户,查封办公室、仓库和其它不动产,扣押企业名下的动产,停用企业的专利许可。并且,不会因法庭对决议的异议而延迟执行制裁。  BDO TAX领导指出,失误叫停企业的几率很小:多数情况下,企业会收到警告,里面指出了企业的违规行为。如果实际上企业没有任何过错,企业可要求国税局专家重新检查,确保一切正常后,会恢复企业的经营活动;如果企业有违规的地方,也有机会改正,以恢复其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