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经营的货物全部出口。有一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是零,对于这部分货物我们是按免税货物处理,还是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1997]14号)第四条的规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贵公司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