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为乙的全资子公司,乙无偿使用甲的一处房产办公,现税务局要对该无偿使用行为核定应税收入,计征营业税,请问该作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或费用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