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新开业的专营网络工程设计的单位。前几天,我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请问我公司领购普通发票还需要审核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规定,普通发票的5类行政审批项目将予以取消,其中包括取消发票领购资格审核。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不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情况,确认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种类、联次、版面金额,以及购票数量。确认期限为5个工作日,确认完毕,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事宜。因此,你单位领购普通发票不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了。
请关注法规:《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20号 200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