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预交房租以前在待摊费用中登记,新准则如何作账?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规定:“待摊费用”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您上面提及的预交的房租应该根据分摊期限在“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企业预付租金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