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方便客户参观,自建产品展示厅,展厅中有公司设备用于客户参观。现展厅已经转资,做固定资产处理,请问展厅中的展品是否应做固定资产,还是继续做存货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展品是做固定资产还是做存货管理,应视企业对展品实施的管理意图而定,如果展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定条件,是可以作固定资产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