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打算租用几个老总的私家车,以签租凭协议的形式。协议规定,老总车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停车费,均由公司承担。请问这样报销的车辆费用,老总需要缴个人所税吗?如果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需不需要缴营业税?
答:单位租用私家车行为,对于收取租金的行为征收5%营业税。单位租用后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应属单位的费用支出,不能确定为个人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个人与企业间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与租赁车辆有关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对车主取得的租赁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合同约定车主没有租赁收入,则税务机关要判定车主是否通过其他途径变相取得了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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