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30号)规定,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