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画家个人受其他个人或企业的委托、雇佣创作的作品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画家个人受其他个人或企业的委托、雇佣为其创作的作品,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北京通州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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