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没有销售收入能否扣除销售人员工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可见税法并没限制企业没有销售收入时,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