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为新建企业,园区路面、给排水工程是否也按20年提折旧?现在外商企业预留残值是5%还是10%?
答:您在问题中提到的企业园区路面、给排水工程,都属于不动产范围。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企业园区路面、给排水工程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厂房建筑物——其他”类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