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公司在甲市开发区投资5个大型石化项目,甲市政府给予A公司奖励土地的优惠政策,A公司无偿取得开发区80万平方米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5.2亿元。A公司借记无形资产5.2亿,贷记资本公积5.2亿,这样会计处理正确吗?无形资产入账后是否还要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答:A公司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所规范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依照准则规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取得时:
借:无形资产
5.2
贷:递延收益
5.2
(2)期末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