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3月份购买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价格2700元。4月份为其选配了蓝牙、锂电池、车载电源,价格分别为680元、1350元、760元。请问打印机以及各种配件是作为固定资产还是作为费用列支?
答:(1)按《企业会计制度(2001)》规定:
①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指南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②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3)税务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所以,会计上如何处理,一方面要看企业执行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准则,另一方面要看企业自身的规定。而税务方面,像问题所述打印机及配件如果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均应按固定资产核算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