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经营海关监管仓业务,公司仓库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公司的。仓库区内的土地是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是海关监管仓,有海关、武警进驻和商检进驻办公。公司也在库区内提供了部分场地供海关、武警和商检办公、生活,并设置海关专用查验场和扣货仓。这些土地是无偿提供不收任何费用。请问海关、武警和商检所使用的土地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