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外资企业(保税区外)由韩国购入的商品直接运入保税物流园区,通过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到美国,同时在香港开了离岸账户,上述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涉及哪些税种?
答:由韩国购入原料生产如是视同自产的四类情况,或是进料加工情况,出口到保税物流园可以申报退税。保税物流园内企业按免税再生产加工后出口到美国,不退税出口免税。还有一种情况是由韩国购入原料生产后临时存入物流园监管仓的货物,报关离境后区外企业可以申报退税。
无论哪种情况,贵公司应注意,外汇结算不能通过香港开的银行,因是境外所以不符合申报退税的条件,所以建议在国内设立出口账户。
免抵退会计处理: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计算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算出“应退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计算出“免抵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