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夏季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对此没有免税的规定。
但是,企业如果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不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而且不属于雇员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