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公司为电信运营商,公司与专门机构签订的基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合同按何种税目缴纳印花税?与专业咨询机构签订的向我公司提供有关通信市场经营分析数据的合同按何种税目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薄;(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而,对于您所说的这种评估、咨询类合同不属于缴纳印花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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