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需要缴纳10%企业所得税。2008年新增利润没有分红,而是直接按双方75:25比例转增资本,请问没有分红直接转增资本还缴纳10%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在取得来源于中国的股息时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据此,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虽然没有对外支付但已作为分配转增资本,实质上还属于取得来源于中国的股息、红利,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