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有一控股子公司,系农村小水电,装机容量为1250KW,符合县级及以下小水电企业的认定标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发供电业务。小水电企业外销电力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供区全部在农村,用户包括农村农业用户和农村工业用户。电力产品是一种很特殊的产品,外销产品很难区分是自发电还是外购电,同时电力产品还涉及农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请问:
1、企业虽然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外销的是同一种电力产品,很难区分是自发电和外购电。对于其自发电外销收入,是否还可以选择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种经营行为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2、若企业对同一电力产品外销收入可以选择不同的征收率(或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自发电外销收入选择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外购电外销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外购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3、由于电力产品销售上存在正常的线路损耗,供电量(自发电和外购电)与销售电量(抄表数)之间存在差额。比如:企业对外供电量400万度(其中自发电300万度,外购电话100万度),对外销售电量(抄表数)320万度。若允许企业抵扣外购电力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该税额是以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行抵扣?还是按外销电力320万度×25%(外购电100万度占可供售电量400万度的比例)计算相应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已认证的专用发票税额与可抵扣的税额的差额怎样处理?若不能按这种方法计算应该抵扣的进项税额,还有什么更合理的方法?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农网维护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这部分免税收入,其外购电力产品对应的增值税是否作进项税转出?若需转出,怎样合理计算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下小水电电力产品增值税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43号)*9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中第四条所法规的可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下小水电企业。
第二条规定,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既销售自产电力,又转售大电网电力的,只能选择一种征税办法就其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征收率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办法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所选择的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
国税函[1998]843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所废止。
对于这一问题的税务处理,现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对于外购电部分不能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三)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因而,财税[2009]9号文件对于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6%征税的应为销售自产货物行为,对于贵企业同时销售外购电行为原则上不应适用简易办法,但就此问题还是建议贵企业与税务机关沟通。
2、若企业对同一电力产品外销收入可以选择不同的征收率(或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自发电外销收入选择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外购电外销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则对于企业外购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税额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
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而,贵企业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线路损耗,不属于应从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企业可按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金额进行抵扣。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的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78号)*9条规定,对供电企业收取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分摊转出外购电力产品所支付的进项税额。
因而,贵企业农网维护费收入免征部分所对应的外购电力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