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公司2007年以1500万元收购B公司(2007年净资产为1000万元,假如公允价值也为1000万元)100%股权。根据新会计准则A公司合并B公司时形成商誉500万元。收购后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净资产变为了1300万元。
A公司以500万元转让B公司40%的股权,仍具有控制权。那么该转让对A公司本身的报表有何影响?对A公司的合并报表有何影响?
答:假设该长期股权投资就您所述事项,其他事项忽略不计。
1、A公司2007年投资时,全资子公司,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0
2、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无分配事项。因A公司对B的投资采用成本法,B权益变动事项A不作会计处理。
3、A公司以500万元转让B公司40%的股权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投资收益
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6000000(1500×40%)
该转让股权事项对A公司本身的报表的影响仅为上述分录中体现的银行存款的增加与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减少。
该转让股权事项母公司合并报表时,除了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内部交易时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个别影响外,不产生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影响。最主要体现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作处置时为全资拥有,全部抵销;而处置后,则只能抵销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60%进行抵销,持有的投资收益也仅抵销所享有份额60%,其他属于少数股东的40%,应当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