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依附于炼油塔所建立起的框架、平台(为便于员工上下或操作炼油塔而建)所购入的钢材是否可以抵扣?
答:企业所称为构建“炼油塔”如符合《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的炼油、化工、橡胶及塑料设备,与之相关的框架、平台所购入得钢材可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由于问题中未将“炼油塔”的专业名称注明,为了便于税务机关的判断,我们建议应将该设备名称具体到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附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代码第27即“炼油化工基本设备”的“27-1-1塔类”或“27-2-2炼油设备”。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3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