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需对子公司净利润进行调整,请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如内部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是调整项?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需不需要调整?
答: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时涉及以下几项调整要点:
调整一:使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调整一致;
调整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调整为公允价值;
调整三:合并前,对子公司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调整四: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留存收益归属于合并方部分,自资本公积(溢价)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抵销: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销;内部交易抵销。
2、内部交易抵销含(但不仅限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应同时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也应当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