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在公司都采用会计电算化,账本是电脑记账,请问公司是否要按“其他账薄”缴纳印花税吗?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薄,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薄,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薄。其他账薄,是指除上述账薄以外的账薄,包括日记账薄和各明细分类账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28号)规定:
三、关于使用计算机记账如何贴花的问题银行使用计算机记账,按照电子计算机会计核算的账务组织和账簿设置要求,输入计算机的核算资料(包括综合、明细核算资料),需要输出打印账页、装订成册,具有账簿的作用。对通过计算机输出打印账页,装订账册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对通过计算机输出打印账页,装订账册的,应依照税法规定按件贴花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