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09年3月处置了一项固定资产,剩余残值已经结转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并未出售),但是2010年相关部门把这项固定资产出售了,形成了1万元收入,应该怎么记账?
答: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该项出售报废固定资产的收入,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