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董事长个人账户支付公司所购土地款如何会计处理?
问:我公司向国土资源局购买土地,国土局开票抬头为我公司,但付款时使用董事长个人的银行卡支付。现在董事长决定把这块土地作为资本公积入账,相当于增加投资但不增加注册资本,请问这样操作有无问题?是否有涉税问题?
答:首先,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土地属于公司的合法资产,与付款方是谁无关;其次,动用个人资金为公司购买土地,属于公司对个人的负债,与资产权属无关;最后,如果董事长决定放弃债权,可以依法履行程序进行债权转股权,而不是用土地投资的问题。投资环节本身不涉税。
公司涉及到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
贷:股本及资本公积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