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网编辑部:
您们好!
对贵刊2010年《财税实务问答》中有以下两处疑问和和争议,特向贵刊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供参考。
1、读者意见:《财税实务问答》2010年第六期P21页“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P22页解答第四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 该规定是引用财税[2003]16号文的第二条第(六)项,该条款目前已实效。实际上在第三段中引用新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已能说明问题,第四段属多余。
税网答复: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读者意见:《财税实务问答》2010年第四期P55页“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我认为不完整。“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只是属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和开票”的一种情况,此外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则应按17%征税,并可开具增票。这一种情况在答复中没有指明,不完整的答复会让读者误解为只有一种情况。
税网答复:您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