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部门拨付给金融企业的支农专项奖励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9款规定,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财政部门拨付给金融企业的支农专项奖励金,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收入,不在营业税规定的税目中,不需要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