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2010年10月购买二手房一套,房产证注明日期为2007年12月,是超过两年后的购房,请问就此房进行交易如何缴纳契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9条*9款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10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10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