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免税产品,按照产品数量和一定单价收取的价外费用(比如每吨10元),是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免税产品的销售额应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