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工伤伙食补助会计上如何列支?
答:《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年第586号)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伙食补助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企业支付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款时,作反向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