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广州国税居民正式启动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广州市正式启动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货运中心和广州市邮政局分别开出本轮营改增试点后全省首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广州市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相关系统运行顺畅,试点工作成功启动。
 
  据介绍,为确保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启动后纳税人能够正常开具发票,广州市国税局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国税税务登记和发票供应等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当晚分别在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货运中心和广州市邮政局组织了实际操作,现场验证相关系统的功能。2014年1月1日零时,所有涉及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的业务准时开启。在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零时16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货运中心开出全省首张铁路行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7334.51元,适用11%的税率,税款806.79元;2时22分,广州市邮政局开出全省首张邮政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183423.42元,适用11%的税率,税款20176.58元。
 
  广州市国税局介绍,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按照《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统一实行3%征收率。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后,将密切关注相关系统运行状况,做好“营改增”扩围后纳税申报工作。同时,将精心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一如既往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广州市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试点过程中,纳税人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登录广州市国税局门户网站 “营改增专栏” 或通过广州国税官方微博、微信查询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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