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淄博高新区国税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强化科技信息应用,打造科学管用的“权力笼子”,不断提升权力监督制约工作实效,有力地保障了税收执法权的规范有序运行和国税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该局先后荣获淄博市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淄博市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一、更新观念,强化教育引导,培养“权力入笼”意识
  该局首先从引导干部更新观念入手,强化权力观念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提高干部接受监督、执行制度、防范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实施“权力入笼”夯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一)强化权力观念教育,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紧密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把手”讲党课、举办传统文化讲座、定期谈心交流等方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充分认识到“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行使权力必须接受监督,从而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党组带头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为干部群众做好表率。制定实施《淄博高新区国税局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季度报告制度》,要求每位干部按季度报告个人廉政学习和执行政治、组织、工作、财经纪律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二)强化法纪观念教育,增强制度执行意识。通过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途径,引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制度意识,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制度既是约束权力的铁笼,也是保护干部的护身符,从而真正把法律作为“地雷场”踩不得,把党纪作为“高压线”碰不得,自觉执行和维护制度。紧密结合“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等渠道,突出加强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强化岗位风险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邀请纪委和检察院领导做预防失职渎职犯罪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岗位执法风险及其巨大危害,增强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主动性。紧密结合“岗位就是责任”、“岗位学雷锋”等活动,从涉税风险较高、易发问题较多的岗位和环节入手,建立周一课堂制度,“量身定做”教育内容,开展“订单式”教育,先后开展营改增执法风险防范等专题讲座,强化对税收政策和执法程序的培训,帮助干部找准岗位风险点,掌握风险防范方法和技巧。设立廉政网页,安装廉政屏保,布置廉政展板,每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时刻警示提醒干部自觉防范岗位风险。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实施“科学造笼”工程
  该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高度重视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实施简政放权、合理分权、公开亮权,不断扎紧扎密关权力的“笼子”,削减税收执法权力寻租和滥用的空间土壤。
  (一)实施简政放权,防止权力越位错位。紧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税收执法审批事项进行瘦身、减负、提速,合理削减下放审批权限,有效解决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在“瘦身”上,按照《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对6大类57项内容统一处罚尺度和裁量标准,全面取消发票月用量领用限制,简化专用发票*6开票限额审批程序,对4大类26项制度进行整合简并。在“减负”上,出台《首问责任制实行办法》,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有效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在“提速”上,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对增值税*6开票限额等8个事项压缩审批时间达46个工作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出口退税单证、代开发票申请等5类23项审核审批时限达34个工作日。
  (二)实施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按照“环环相扣、流转便捷”的“齿轮传动”理念,对涉税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合理分解,实施流程化管理,使各流程环节之间既相互配合衔接,又相互分离制约。推行“因事设岗、分岗管事、一体协作、纵横联动、权责共担”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将税源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为户籍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消除税管员“各事统揽”的弊端。对涉税事项统一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业务流转方式,由“人找人”变成“事找人”,使权力行使过程转变为按流程处理事项的过程。按照“操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基本要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专用发票管理、征收方式核定等执法事项逐一进行业务描述,同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使工作环节、业务步骤清晰可见,让干部清楚“何时做、做何事、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以此作为前后程序之间分权制约、过程监控的标准。
  (三)实施公开亮权,防止权力暗箱操作。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程序、环节、时限、结果,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结合“税户之家”建设,建立定期公告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税信通”平台等渠道,对税收执法审批事项的职责权限、办税程序和工作纪律等全部公开到位,目前已通过“税信通”平台发送短信5万余条。公开税收政策咨询、法律援助部门、4个税源管理部门及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专职管理员的信息,方便纳税人咨询监督。定期开展专题性税法宣传和税企恳谈会、政策解读会,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动态。加强廉政监督公开,通过定期开展廉政回访、问卷调查、网络评议等形式,主动邀请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干部执法、服务和廉政情况。2014年以来,已向地方党政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14份,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225份,收集5个方面31条意见建议。
 
  三、革新方式,打造信息平台,防范“权力出笼”风险
  该局充分发挥科技信息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发应用《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监控系统》,由过去的“人盯人”转变为信息管控,实现了事前有提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全过程执法风险防控,有效防范了“权力出笼”风险。
  (一)建立操作模板,强化事前风险提醒。《监控系统》包含税收业务流转、纳税人监督和违法违纪处理三大功能模块。首先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分解、细化,研究梳理出征管类、增值税类、减免退税类等执法风险点103个。编制《税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具体的税收业务流转各环节进行清晰地划分,明确各环节的受理部门、执法依据、作业标准、风险提示、工作时限和资料要件,建立税务登记、企业注销、一般纳税人认定、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等操作模板38个,并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将模板导入《监控系统》,实施强制性的流程化操作,当税务人员受理业务或接收上一环节流转来的业务时,系统自动提醒该业务环节的执法依据、作业标准、风险提示、工作时限倒计时和资料要件,同时税务人员必须将模板注明的全部资料要件审核完毕后方可向下一个环节流转,有效加强了事前风险提醒,规范了审批流程。
  (二)流转实时查询,强化事中运行控制。“纳税人监督功能”包括业务查询、执法效果评价、纳税人建议及举报投诉三个子模块。在涉税业务办理过程中,纳税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监控系统》后,通过业务查询子模块即可查询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业务流转办理情况,并可自行下载相关税收报表及数据,对税收业务流程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纳税人如果对税收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不满意,认为税务人员执法程序、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对税务机关工作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纳税人建议及投诉举报子模块进行举报投诉。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纳税人建议和投诉举报等情况,登录系统对税收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督促税务人员提高工作质效。自《监控系统》运行以来并已收到纳税人建议450余条,有效地加强了税收执法的过程控制。
  (三)留存执法痕迹,强化事后效果评价。纳税人业务办理终结后进入执法效果评价子模块,对工作时限和工作质量按照“优”、“中”、“差”三个等级进行评价,评为“中”、“差”等级的要记述评价理由和事实经过,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监控系统》自动留存记录业务办理各环节的责任人、业务办理记录、纳税人评价,以及相关联的文书、签字、数据、影像、证件等档案信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应用“违法违纪处理”功能的执法痕迹查询和举报投诉处理模块,还原执法痕迹,查明问题真相,对纳税人评价结果和举报投诉进行分类处理,问题情况失真的予以澄清,情况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督促引导干部自觉规范执法服务行为,最终达到控制执法风险的目的。自《监控系统》上线以来,干部作风效能建设明显增强,执法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平均缩短2至5天,执法效果评价“优”等率达99%以上,全局呈现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让自己平静几秒:
 
  人生是各种不同的变故循环不已的痛苦和欢乐组成的。那种永远不变的蓝天只存在于心灵中间,向现实的人生去要求未免是奢望。 —— 巴尔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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