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合肥市国税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逐步推行网络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对象及时间
  凡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单机版开票软件开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的纳税人(不包含印制企业名称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自2014年9月1日起,应通过合肥市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上述纳税人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单机版开票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二、推行办理步骤
  (一)凡符合推行对象的纳税人由技术服务商(安徽航天信息公司)免费进行操作培训,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开户手续。
  (二)原使用单机版软件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使用网络发票前,应先到主管国税机关免费办理已开具发票的验旧手续。并请仔细核对电子号码与纸质发票号码一致性。
  (三)网络发票开票系统登录地址为: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或http://wlkpc.965432.com。
  三、推行服务措施
  (一)发票取得方(消费者)可登录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合肥国税纳税服务”(ahhfgsj)查询发票信息。
  (二)如纳税人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遇到问题,可及时与技术服务商(安徽航天信息公司)或国税部门联系。技术服务商热线:965432;国税部门热线:12366。
  特此公告。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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