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评审流程​
材料准备: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单、会计从业年限证明、工作业绩报告、论文(部分地区或单位要求)等材料。其中,工作业绩报告要详细阐述自身在会计工作中的主要业绩、成果及贡献,确保真实、准确、具体。​
材料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评审材料提交至指定部门,一般为当地财政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方式可能为线上提交或线下报送,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考生进行补充或修改。​
答辩(部分地区或单位):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可能需要参加答辩。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对会计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工作经验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需提前熟悉自身工作业绩和相关专业知识。​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答辩情况(若有)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评审。​
公示与领证:评审通过后,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5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评审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评审资格,且可能影响后续职业发展。​
材料完整性: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材料,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审核不通过。在提交前,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时间要求:严格遵守材料提交、答辩等环节的时间规定,逾期可能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密切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时间通知,合理安排时间。​
地域性差异:各地区、各中央单位的评审要求可能存在差异,要以本地区、本部门确定的评审使用标准和具体规定为准,提前了解并满足相应要求。​
材料规范性:材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如业绩报告的字数、署名方式等。涉及盖章的材料,需加盖相应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确保盖章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