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石油税收征管局根据总局工作要求,积极推行便民春风行动,全方位的服务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新党发[2010]18号文件规定,企业新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连续五年每人每年享受4,800元的税收优减免。石油所服务的企业均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此项税收优惠对企业影响较大,为使企业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石油局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是积极向所服务的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及时申请税收减免。
  二是抽出人员力量加快减免税事项的办理速度,缩短减免税办理的时间,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是加强了减免税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的变化情况,严格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2015年石油局所服务的7户企业有1072人次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税款452万元,其中当年新安置大中专毕业生535人,减免税税款194万元;以前年度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537人,本年减免税款258万元。
  文章来源:克拉玛依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