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河县地税局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588万元,同比增收188万元,增长47%。
  该局进一步完善代征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工作,使代征工作不留死角。认真贯彻落实代征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票证购领、使用、保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5限度杜绝不安全隐患。对代征单位经办人票证管理专题培训,及时解决经办单位在代征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对完税证进行重点检查,明确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规避代征单位更换经办人造成的管控滞后现象出现。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