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广东省省直参保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2011-2013年,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在省社保局和广州市地税局的支持配合下,对所有欠缴社保费缴费单位共2030户进行清查,涉及金额7982.68万元,数据信息66652万条。通过客观分析、严格比对、反复筛选、实地走访等方式最终归类确认,实际清缴欠费279户金额273.80万元,核销欠费230户金额2087.42万元,清欠工作成效显着。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直属分局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清理欠费动员大会,层层落实,确保欠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社保费欠费清理工作分成三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方法、进程、目标、要求,做到了清欠工作内容统一、行动统一、目标统一。
  二是分析数据,分类处置。针对社保费历史欠费时间跨度长、遗留问题多、核实难度大等情况,直属分局与省社保局通过对省直社保费历史欠费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最后确定省直欠费划分为实欠、呆欠、待核销三大类型。并列出各类详细标准及处理方式,为顺利开展清欠工作铺设清晰的路径。
  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直属分局对历史欠费单位按照一户一档的方式,建立专门欠费管理数据库进行跟踪管理,落实职责。首先按照欠费划分的各类型详细标准,统一管理;其次,发挥广州市地税局管理人员多的优势,采取逐户实地调查、三方确认等措施,分户核对欠费情况;再次依法追缴,对欠费时间长、数额大拒不缴纳的缴费单位,反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同时加强对破产清算及没有偿还能力的欠费单位跟踪管理力度,密切关注破产企业的清算情况,确保将欠费清理入库。
  文章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