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打造行为规范、高效运转、协调发展的地税机关,该局针对薄弱环节,以落实“首问责任制”为切入点,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责任。增强每位税务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要求对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来信,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开展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文明服务活动。
  二是规范服务流程。对咨询、申请办理或投诉事项,能即时办结的及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理的,要记录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服务对象;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做好资料的内部传递和全程引导服务;对不属于地税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采用全面督查、内部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督查,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落实“首问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监督中发现首问责任人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等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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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07年,辽源市林业用地面积为176,80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62,214公顷,活立木总蓄积为116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2.1%,林木绿化率为32.5%。在有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分别为70,401公顷、607.2万立方米,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43.4%和52.3%,集体及私有林等面积和林木蓄积分别为91,813公顷、552.9万立方米,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56.6%和47.7%。
  文章来源:吉林省辽源市地税局